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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北省企业上云标杆企业评选工作启动

2018年河北省企业上云标杆企业评选工作启动

  • 分类:检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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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8-12-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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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2018年河北省企业上云标杆企业评选工作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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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动互联网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8〕8号),推动万家企业上云,按照《河北省企业上云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冀信工融办〔2018〕7号)和2018年有关工作安排,决定面向全省开展企业上云标杆评选,以标杆示范引领,促进企业上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一)在河北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在经营管理、社会信用、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二)企业目前正在使用云服务,且上云时间满三个月以上(首次上云合同签订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之前,截至2018年11月30日最后一次上云合同仍在服务有效期内),上云类别包括:基础设施上云、平台系统上云、业务应用上云、设备产品上云、制造能力(资源)上云(详见附件1),部署方式采用公有云、私有云或混合云、专属云。

(三)企业通过上云已取得较好成效,对企业提高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提升生产、经营、管理效益,带动企业转型升级和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具有明显促进作用,应用的云计算产品和服务或解决方案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和可推广性,对行业发展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四)企业选用的云平台服务商为我省企业上云供给资源池服务提供商(供给资源池名单请到省工信厅网站www.ii.gov.cn通知栏查阅)。

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企业自愿申报。企业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2018年12月7日,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www.ii.gov.cn)河北省上云标杆企业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注册后,填报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2)。待云平台服务商确认后,企业及时将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提交所在县区工信局进行一致性审核。企业对填报内容真实性负责。申报中的问题,请与所属地市工信局联系。

(二)云平台服务商确认。我省企业上云供给资源池云平台服务商及时登录申报系统,对申报企业填报的上云时间、上云内容、上云成效、相关合同及金额等进行确认,于12月9日前完成全部确认工作。云平台服务商对企业上云真实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取消我省企业上云供给资源池服务商资格。

(三)市县工信审核。各县工业和信息局及时对本区域企业申报材料完备性,以及在系统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与原件的一致性等进行审核,于12月11日前完成本县全部审核工作;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时对云平台服务商和各县审核完成情况进行审查,并于12月13日前根据应用成效提出本市上云标杆企业推荐意见。

(四)专家在线评审。省工业和信息厅组织有关专家、第三方服务机构,通过申报系统对各市推荐企业材料进行评审,通过打分排序,提出上云标杆企业专家推荐名单。

(五)研究公示发布。上云标杆企业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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